????? 迪恩卡納茨是一位擁有非人超級耐力的美國長跑運動員,比如在50個州跑了50場馬拉松……在連續50天內。他還真地做到了。每塊大陸都被他來來回回輾過兩趟,三天不眠不休地跑了350英里。
????? 倒退到2007年,迪恩想從紐約跑到舊金山,但出于某些原因中途不得不在圣路易斯停下來,這可讓他失望透了。也就是說,此人的耐力已經達到跑1000英里都不能滿足他的境界了。卡納茨獲得的各種輝煌成就助他躋身于時代雜志“2007年度100位最具影響力人物”榜單。關于此人時代報能列出的唯一一件負面事件也就只是他在跨洲長跑中沒跑多遠就停下了。后來,卡納茨在2010年耗時75天完成了類似長跑,此舉立即封上了時代報的招風嘴。 不管怎樣,他還是“跑”中抽閑寫了三本書。或者他只是在脖子上掛了一臺打字機,可以邊跑邊用下巴尖敲鍵盤打字。
????? 卡納茨身體的各方面是他成為一臺精妙跑步機器的奧秘所在。在他跑完50州超級馬拉松之后,醫學研究人員研究了他的身體狀況。首先,他們測量了他的CPK值(顯示肌肉因運動造成的損傷程度)。比如,普通運動員跑一場馬拉松下來的CPK一般會超過極限值——大概為2400,而卡納茨的只有447……還是連續跑完25場馬拉松之后。
????? 研究發現,他的肌肉不只是比常人更耐損這么簡單,實際上肌肉組織已經對持續運動習以為常,跑著跑著就完全不再損傷了,有那么點永動機一般的金剛狼的感覺。
????? 研究還發現,他血液循環系統中的血量比常人大,這使得他的身體中的水分供應時間更持久,是不是意味著他其實是個大白天出來溜達(或許應該是大白天出來跑步?)的吸血鬼?最后也是最駭人的是,研究人員的結論是:只要保證適量的水分和食物供給,他可以以7-10分每英里的速度一直跑下去,直到永遠~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