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Christian Louboutin紅底鞋狀告YSL商業(yè)侵權(quán)
以紅色鞋底為招牌的克里斯提-魯布托(Christian Louboutin)公司,在看到競爭對手伊夫-圣羅蘭(Yves Saint Lauret)位于曼哈頓的專賣店內(nèi)也銷售紅底女鞋之后,就以“非法競爭”和“商標(biāo)侵權(quán)”之名將后者一紙告上法院。但聯(lián)邦法院駁回其起訴,認(rèn)為紅色鞋底雖然具有其特性所在,但卻不能視為獨家所有的“商標(biāo)”。克里斯提-魯布托(Christian Louboutin)并不甘心,硬要告到YSL下地獄。代表律師宣示要再提告YSL,捍衛(wèi)自家注冊商標(biāo)。媒體形容這場紅鞋大戰(zhàn)形容是地獄之戰(zhàn),Louboutin將會力拼到底。時尚法律專家Susan Scafidi表示,Louboutin之所以如此緊張的原因是,如果紅底鞋住撤商標(biāo)不成立,恐怕以后會所有快速時尚(fast-fashion)的零售業(yè)者也會跟進模仿,而Louboutin最具象征性的紅色鞋底將會漸漸逝去代表性與大眾的認(rèn)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