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一些地方,有些讓我們看起來很司空見慣的事情,卻有可能是違法行為。
阿拉斯加:開車的時候把狗拴在車頂是違法行為。(狗狗們也需要呆在溫暖的車內,畢竟那個地方太冷了)。
阿肯色州:晚上九點以后不能在賣冰飲料和三明治的地方鳴笛。(看來阿肯色州政府對夜生活的要求很高,跟高考似的不許有不和諧的噪音出現)。
賓夕法尼亞州:如果在天黑后要在鄉村道路上開車的話,必須每隔一英里停下來發射一顆信號彈,并靜待10分鐘,以確定前方路上沒有任何家畜擋道。(家畜們真幸福,每天晚上都能跟過節似的。。)
北卡羅萊納:除非你要挖墓穴或者讓死者入土為安,否則不能在公墓內開車。(死者的靈魂需要安息,不允許被其他人打擾。相信沒有誰會選擇從墓地抄近路或者在此約會吧。。)
丹佛市:丹佛規定周日不得駕駛黑色轎車上路。(WHY???)
明尼阿波斯市:在湖邊開紅色轎車違法。(這又是為什么?)
新澤西州:不管交警把你攔下來的理由多么無理,也不管給你開了多大的罰單,你都不能向他皺眉,因為皺眉會違法。。(微笑著接受罰單,你做的到嗎?)
卡羅萊納州:女性不得穿居家寬袍開車。(居家寬袍很暴露嗎?開車穿的不正式也會遭到處罰?)
田納西州和加州都規定,不得從車內向路邊的動物開槍射擊,除非是鯨魚。
(很明顯,就是不許在車內開槍,要打可以下車打。)
康涅狄格州:康州的新不列顛市的規定更加讓人蛋疼,任何車輛在市區內的行駛速度都不得超過25英里,即使是趕著去救火的消防車也不能例外。(這樣看來新不列顛市面積應該不大,否則燒成灰了消防車都還沒到呢。)
俄亥俄州:不管出于任何理由,你都不能和溜旱冰的人同路而行。(溜旱冰的人會阻礙交通還是對公共安全有潛在威脅?)
蒙大拿州:不得已任何理由把綿羊單獨留在車里。(難道是曾經有綿羊學會了駕駛汽車,橫穿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