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條微博,大抵說的是河南《哲思》雜志在沒有經(jīng)過作者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用了人家的稿子,然后被作者抓了現(xiàn)行,于是在微博里道了個歉。
這樣的事情,基本上每天都在中國發(fā)生,而作為作者,幾乎每個人都遇到過。大多數(shù)人遇到這樣的情況,也就是吐吐槽,然后悻悻離去,盡管嘴里還是罵罵咧咧,但也無計可施。
這,就是中國的現(xiàn)狀。
剛?cè)胄袝r,在一個小地方的小雜志,也遇到過同樣的事情。當時看到一條很不錯的稿子,主編也說好,就直接讓我用,我說,可是作者不知道,怎么給稿費啊?主編就是主編,辦法很多,“寄50塊錢到版權(quán)局就好了,說明下是哪條稿子的稿費。要是作者問起來,我們就告訴他去版權(quán)局要好了……”
而更通常的情況是雜志在版權(quán)頁寫一行小得幾乎看不見的字:作者見刊后請與本刊聯(lián)系,以便雜志社奉上稿酬及樣刊。而那些垃圾刊,是很難有作者看到的。這頗有點掩耳盜鈴的味道,就好像東西偷到自己家后,只要在上面貼個字條:請失主見到此物后來我處取回,便可以心安理得地據(jù)為己有了?
于是,任何一條稿子寫完,立刻就變成了共有財產(chǎn)。如此一溜小跑地進入共產(chǎn)主義,讓我這樣的作者很是不適應(yīng),怎么就一夜之間共產(chǎn)共妻了呢?寫作就像擼管,有時自己爽爽還是有益身心的,但如果非得把“管”晾在大庭廣眾之下,誰手欠都能上來擼你一管,擼完還不留下一個鋼镚兒,卻帶走了你所有衣衫,就真心受不了了,又不是奶牛——咱擠出來的,可都是殫精竭慮、不含三聚氰胺的精血啊!
這似乎是個老生常談了,印象里,在這個專欄里都不止一次談關(guān)于作者的版權(quán)、稿費以及各種自尊心了。在雜志社工作時,一天看到一個作者的msn簽名:在社會的最底層你是找不到我的,因為你還得帶上鏟子。
看完有點心酸,然后在給他開的稿費中,偷偷加了一點,但最終又被主編發(fā)現(xiàn),給砍了回來。于是不久后,看到另外一個作者的msn簽名變成了:老娘欠的東西多了,稿子算個屁啊!
也許他們之間并沒有什么交集,但這就是那個看不見的惡性循環(huán)——當我們不能給到恰當尊重時,得到的反饋也必然不會是恭敬。就在我們指著各種不專業(yè)和不負責任的時候,是不是也該想想:風氣,是需要用錢來養(yǎng)的。當大家都餓著肚子的時候,男不盜,女不娼,是讓人去死嗎?
當偷盜成為一種風氣和習(xí)慣的時候,有稿費就因該是要感謝上帝的事情。古話:竊鉤者誅……到現(xiàn)在也還是偶有體現(xiàn)的,那個因為ATM機故障而多取錢的倒霉鬼一審被判無期,雖然最后改判5年,但光嚇也嚇尿了,再給他一個壞掉的ATM機,估計丫都會繞著走。但現(xiàn)在,“竊文者沒事兒”是更殘酷的現(xiàn)實。真要是拉出一個“盜文”的給判個無期嚇唬一下,保證以后就再也沒人敢這么亂來。
?
王雁林 |
?
更多王雁林專欄文章:
?
以上文字只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GQ男士網(wǎng)的觀點或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