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款寶馬電動車:325i X
為了改善尷尬的續航里程,寶馬在1981年發表了“電動汽車高效能電池”計劃書,目的在于通過研制高效能電池,從而提升電動產品的續航里程,對此,寶馬325iX應時而生。寶馬325iX是以325i車型為基礎衍生而來,與1602 Electric不同的是,325iX采用了來自Asea Brown Boveri提供的鈉硫蓄電池,電力提供與儲電能力都更加優秀,完全擺脫了1602 Electric為節能環保所致的尷尬續航。
鈉硫蓄電池不僅令325iX成為當時最優秀的電動車產品,同時也用22千瓦時最大功率,為新車提供了100公里每小時的極速,續航里程也擴展至150公里,令電動汽車長時間行駛得到有力的保障。在實際行駛過程中,寶馬為當地郵局提供了一臺325iX作為交通工具,其余生產的八臺電動車則作為政府公務車,慢慢滲透至每個人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