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本身就是目的,人不是為了國家而創造,正相反,國家應該為人服務。”
1963年,馬丁·路德·金在林肯紀念堂前發表了著名演說《我有一個夢想》,發出反對種族歧視、爭取平等的正義呼聲。迫于巨大的壓力,美國總統約翰遜簽署了民權法案。
1968年,長期失眠和神經衰弱的金抨擊了全國的騷亂和暴動,拒絕任何切·格瓦拉式黑人城市游擊戰的主張。他宣布自己將領導一場旨在解決美國國內有色人種貧困問題的“窮人運動”。在支持田納西州孟菲斯市清潔工人罷工斗爭中,39歲的金被種族主義分子暗殺。
《I’ve Been to the Mountain top》是他的最后一次演講,題目出自《圣經》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典故,摩西被上帝帶到應許之地的山頂。發表這篇著名演講時,他預感到了自己的命運。在去孟菲斯之前,他已收到多次死亡恐嚇。他曾10次被人以各種名義監禁,3次入獄,3次被行刺,第一次被精神病人捅了一刀,第二次在教堂被扔進了炸彈。而這一次種族分子的子彈正中金的喉嚨。他的遇害引發了美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黑人抗暴斗爭浪潮,席卷全美125個城市。1986年1月時任總統里根簽署法令,規定每年1月第3個周一為馬丁·路德·金紀念日,美國歷史上,只有華盛頓、林肯和馬丁·路德·金3人的紀念日才被定為法定假日。